京財金融〔2022〕1551號
各市級國資監管部門、各區財政局,有關商業保險公司:
現將《財政部關于印發<商業保險公司績效評價辦法>的通知》(財金〔2022〕72號)轉發給你們,同時結合本市管理實際補充通知如下,請一并遵照執行:
(一)各市級國資監管部門、各區財政局應按照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》《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實施意見》《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〈北京市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實施規定(暫行)〉的通知》《金融企業財務規則》等有關文件精神,落實分級分類管理職責,執行《商業保險公司績效評價辦法》規定的工作要求。
(二)請市級國資監管部門、各區財政局每年按照財務決算報表、績效評價工作有關要求,根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企業名錄,于4月20日前向市財政局報送績效評價相關材料、于11月10日前向市財政局提供績效評價結果及運用情況。
(三)各區財政部門結合文件精神和本區實際,明確本級商業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財務決算報表、績效評價工作時間安排和管理要求。
(四)市、區財政部門適時組織對各商業保險公司績效評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,督促同級國資監管部門執行本市統一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,對于違規行為依據《金融企業財務規則》等規定要求商業保險公司進行整改和給予處理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財政部關于印發《商業保險公司績效評價辦法》的通知(財金〔2022〕72號)
北京市財政局
2022年8月8日
財政部《商業保險公司績效評價辦法》的通知.pdf